5. 地震漏报率,指预报者连续1年以上、对辖管区域事前没有作出预报或预报不"正确"而发生了5级以上地震事件的次数,与辖管区内发生的5级以上地震总次数之比值;或预报者连续1年以上、采用同一方法未能作出预报或预报不"正确"而发生了5级以上地震事件次数,与实际发生的地震总次数之比值,以百分数表示。
6. 地震虚(错)报率,指预报者连续1年以上、对辖管区域作出的5级以上地震事件预报效果,经检验不属"预报正确"的次数与预报的总次数之比值,以百分数表示。或预报者连续1年以上、采用同一方法作出的5级以上地震事件预报效果,经检验不属"预报正确"的次数与实际预报的总次数之比值,以百分数表示。
7. 无震预报准确率,指预报者连续1年以上、对辖管全部区域事前作出没有4.5-4.9级地震事件发生,经确认符合的"预报正确"类以上实现的预报次数,与其预报的总次数之比值,以百分数表示。
8. 预报水平,指中期、中短期和短期地震预报的能力,通常以百分率表示。
1〕全国地震趋势预报水平:根据全国地震均势会商确定的年度重点危险区数目,以连续1年以上按"R"值标准计算所得评分结果为标志。
2〕地震预报水平:用"P"表示,中期、中短期和短期都适用。
地震预报准确(正确)率
P=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 X 100%
地震漏报率+地震错、虚报率+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