焦作市地震学会成功召开第二届代表大会

焦作市地震学会第二届代表大会,于2006年10月17日在焦作市召开,本次大会是经焦作市地震学会理事会研究,报经业务主管单位焦作市地震局、焦作市科协、社团管理机关焦作市民政局批准,经过精心准备召开的。来自全市各县(市)、区的46名代表参加了这次大会,会议还邀请了市科协和市民政局的有关领导参加。
在焦作市地震学会第二届代表大会上,第一届理事会理事长荆智国代表第一届理事会做了“焦作市地震学会第一届理事会工作报告”,秘书长卫金泉做了“《焦作市地震学会章程》修改意见”的说明。与会代表通过选举产生了焦作市地震学会第二届理事会,随后召开了第二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,选举产生了常务理事、理事长、副理事长、秘书长。新当选的理事长宋占迎代表新一届的理事会做了发言,表示要在市地震局、市科协等领导部门的指导下,在市民政局的监督管理下,不负全体会员的信任,严格按照学会章程规定开展工作,努力开创学会工作的新局面,为焦作市的防震减灾事业做出贡献。市地震局局长马长生、副局长鲁铭、市科协副主席马林祥和市民政局王宏伟科长先后作了讲话,对上一届理事会的工作都表示了肯定,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给予学会大力支持和帮助,并对新一届的理事会提出了要求,希望新一届的理事会能尽快按照章程开展各项工作,大力发扬开拓进取精神,使地震学会的事业蒸蒸日上、蓬勃发展。市地震局马长生局长在会上作了总结,并提出了三点要求:一是要求学会会员,尤其是新当选的理事要加强学习,提高自身素质;二是要求理事会认真履行职责,充分发挥聪明才智,真正形成理事会组织工作,会员积极参与的情况;三是要求理事会规范运作,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、民主制度。
这次大会在焦作市民政局、焦作市科协和焦作市地震局的大力支持下,完成了预定的议程,取得了圆满成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