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2日至15日,防震减灾法制工作暨“四五”普法表彰会议在中国地震局昌黎科教中心召开。中国地震局党组成员,副局长刘玉辰同志出席会议,并作重要讲话,震害防御司(法规司)卢寿德司长作了工作报告,法制监督检查办公室主任徐卫同志主持了会议。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地震局分管法制工作的局领导和法规处负责人,获得地震系统“四五”普法先进单位的市、县地震部门代表,“四五”普法先进个人,共130余人参加了会议。
刘玉辰副局长在讲话中,介绍了局党组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防震减灾工作发展的总体考虑,通报了中国地震局上半年的主要工作情况和近期重点工作,并要求各单位必须站在全局的高度谋划法制工作。刘玉辰副局长对今后的法制工作提出了三个方面的总体要求:必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、必须适应建立法治政府的目标、必须适应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需求。刘玉辰副局长在讲话中指出,开展“五五”普法工作,必须注重实效,要围绕中心、服务全局,要以人为本、服务社会,要求真务实、与时俱进,要结合实际、分类实施,要制定计划、明确措施。刘玉辰副局长在讲话中强调,立法、执法和监督是法制建设的整体性工作,立法是前提,执法是关键、监督是保障。只有将各方面的工作做好,才能真正体现“有法可依、有法必依、执法必严、违法必究”的方针。推进立法工作,关键要抓质量;推进执法工作,关键要抓规范;推进监督工作,关键要抓途径。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、依法执政的根本要求。对地震部门而言,推进依法行政,就是要全面、正确履行法定职责,依法管理好防震减灾社会事务,必须坚持依法办事、坚持依法履职、坚持依法管理。刘玉辰副局长希望各单位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指引下,按照建立法治政府的要求,继往开来,开拓进取,努力做好防震减灾法制建设的各项工作,为促进防震减灾事业的发展作出更大的、新的贡献!
卢寿德司长在工作报告中,全面总结了“十五”期间防震减灾法制工作进展情况,在防震减灾法制建方面:法律体系框架基本建成,法定职责全面履行,行政执法工作不断推进,法制监督检查力度逐步加大,法制工作队伍建设取得重要进展。在“四五”普法工作方面,做到了领导到位、组织到位、措施到位,围绕工作大局,创新工作方式,注重工作实效。卢寿德司长在报告中分析了当前防震减灾法制建设存在的薄弱环节:防震减灾法律体系还不健全,不敢于执法、不善于执法的现象仍然普遍存在,依法行政意识需要增强,法制工作队伍建设需要强化,依法管理防震减灾工作的社会环境有待进一步培育。卢寿德司长在报告中对“十一五”法制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,提出了四个方面的措施:一是,推进立法工作,不断健全防震减灾法律体系;二是,加大执法力度,努力提高防震减灾法制化管理水平;三是,强化法制监督,保证法律法规的全面贯彻实施;四是,加强普法宣传,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法制意识。在推进依法行政方面,提出了四个方面的要求:一是,要健全行政决策机制;二是,要深化地震系统行政管理体制改革;三是,要增强地震部门的依法履职能力;四是,要提高防震减灾社会管理水平;五是,要促进防震减灾各项工作协调发展。卢寿德司长在报告中,对推进防震减灾法制工作队伍建设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。
在会议上,北京、河北、宁夏等10个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地震局进行了经验交流。各单位代表在发言中,介绍了近年来当地法制工作的进展情况,交流了开展立法、执法、普法和监督工作方面的经验,探讨了当前法制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,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。
会议举行了颁奖仪式,刘玉辰副局长、卢寿德司长、徐卫主任对地震系统“四五”普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代表颁发了奖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