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焦作市地震群测群防网络建设方案

日期:2006-7-26 7:06:17    来源:   编辑:   点击:

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的地震群测群防工作,提高地震预测预警和社会防御能力,根据《中国地震局关于印发<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大纲>的通知》(中震发防[2005]26号)、《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》(豫政 [2005]51号)的有关规定,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指导思想
坚持以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认真贯彻执行《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大纲》,根据本地区地震灾害环境背景和实际工作需要,积极推进地震宏观信息网、地震灾情速报网、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网建设,完善社区地震应急体系,强化乡(镇)民居抗震设防指导,建立健全社会共同抵御地震灾害的机制,在全市形成横向到边、纵向到底的防震减灾群测群防网络体系,不断提高综合防震减灾能力。
二、工作目标
在现有地震群测群防网络基础上,本着“精干、实用、有效”的原则合理调整,进一步明确任务、落实职责、抓好培训、强化管理,使之切实发挥应有的作用。到2010年,全市地震群测群防网络实现预测、预防、救助全方位的有序运作,形成全社会共同、有效抗御地震灾害的局面。
三、网络建设布局
(一)地震宏观信息网
各县(市)、区按乡(镇)建制,每个乡(镇)不少于1个宏观观测点,每个观测点1~2名信息员。观测点应尽可能选择有利于观测地震异常的动物园、饲养场、深井、鱼池、水库等地。
(二)地震灾情速报网
地震灾情速报员由县(市)区、乡(镇)两级政府分管地震工作的领导及各县(市)、区地震局工作人员担任,全部群测群防员同时兼有地震灾情速报职责。
(三)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网
每个乡(镇)、社区不少于1个宣传点,每个宣传点1~2名宣传员。重点建于繁华市区、学校、乡(镇)文化站等地。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员和地震宏观信息员可一岗双责。
(四)社区地震应急志愿者队伍
城镇每个社区不少于2人。
四、主要任务
(一)地震宏观信息网
1. 地震宏观现象的观察与观测
地震宏观信息员应注意观察周围的事物和现象的变化,如生物、地下水、地形变、电磁、气象等,认识其正常的变化规律,了解造成这些变化的因素;在有条件的地方,可以开展一些简单的观测,并将观测结果进行记录。
2. 地震宏观异常的调查与核实
地震宏观信息员发现宏观异常后,应及时调查核实。首先是调查出现的异常本身是否可靠,其次是分析异常的原因。调查人应到现场访问有关人员,把握异常的真实性,必要时也可进行简单的测量、试验与分析。在宏观异常的调查核实中,还要注意分析异常规模、出现的区域与时间等特征。
宏观异常调查核实后,可进行异常的识别,是否与未来的地震有关,即能否作为地震宏观异常。
3. 地震宏观异常的上报
经调查核实后的地震宏观异常现象应及时填写“地震宏观异常填报表”上报。
上报的方式一般应将填写的表格以尽可能快的形式报给市、县(市)区地震局,对突然出现、规模很大、情况严重的异常,除了按规定填报之外,还应以电话、电报、传真、电子邮件等方式用最快的速度上报市、县(市)区地震局,也可同时上报省地震局。
(二)地震灾情速报网
1. 地震灾情的观察和估计
地震发生后,地震灾情速报员应观察所处环境及附近的房屋、景物的变化;根据观察结果,结合人的感觉,对照《中国地震烈度表》中的三类基本标志性现象,粗略估计地震灾害程度。
2. 地震灾情的初次速报
速报员应将地震灾情的初步观察结果及时向县(市)区地震局报告。
3. 地震灾情的调查
速报员在做出首次速报后,应尽快调查了解自己负责区域内的三类基本现象。调查重点是:
(1)人员的伤亡及分布等情况;
(2)建(构)筑物、重要设施设备的损毁情况,家庭财产损失、牲畜死伤情况;
(3)社会影响,包括群众情绪,生活秩序、工作秩序、生产秩序受影响情况等;
(4)地震造成的其他灾害现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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