焦作市地震观测资料质量评比标准(试行)
为了获取连续、准确、及时、可靠的地震观测资料,根据我市地震观测现状,制定本标准。
一、 资料的真实性:
所有参评资料必须真实可信,涂改、描改原始曲线和伪造数据者,取消评比资格。
二、 资料的连续性:
要检查所有参评项目全年资料的连续性,每断记一天扣1分,断记累计超过1个月,取消评比资格。
三、 资料的完整性:共60分
参评观测资料应包括:实时观测打印记录纸带、观测记录本、观测数据图件,手工上图和计算机上图取其一种参评。记录本缺失、打印记录纸带缺失一个月以上或图件缺失者取消评比资格,打印记录纸带每缺失一天扣1分。具体评分办法如下:
1. 记录本:共30分
(1) 封面:缺填一项扣0.2分,最高扣1分。
(2) 观测记事栏:记录仪器型号、观测条件变化、标定等一年的重大问题,除每日记录外记事栏均要作记载。每缺一项扣0.2分。
(3) 备注栏:在记录中除记观测数据外,备注栏要记录干扰情况、引起变大的原因、仪器工作状况。无记录缺一项扣1分。
(4) 数字涂改、了草、省略数据、记录不全者(查2个月)等,每1处扣0.1分。
2. 图件:共30分
(1) 三图(日均值图、差分图、历年变化图):每缺一图扣5分。
(2) 标注:图上标注要规范化,要标明手段名、观测点名称、坐标数值、时间坐标、干扰因素、主要地震等缺一项或错误时扣0.5分。
(3) 图面美观清洁,无破损,否则酌情扣1-5分。
四、 资料的准确性:共30分,全年资料中抽查一个月的资料进行准确性检查。
1. 上图错误:>1mm每次扣0.1,>3mm每次扣1分。计算机绘图要报数据库数据,数据库数据与原始数据不符时属上图错误,每处扣0.2分。
2. 上图系统性错误,扣5-10分
3. 抽查一个月的数据进行计算,日均值每错误一次扣0.5分,月均值错误扣1分。
五、 资料的报送:共10分
1. 月报表每缺1月扣0.5分,月报表填报不完者酌情扣分。
2. 周报要及时,不及时者每次扣0.5分(每月抽一次)。
六、 其它:有异常变化按时分析并上报,经市局核实确认者奖励1-5分。